公告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課程棄選相關注意事項
主旨:公告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課程棄選相關注意事項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校學生選修課程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:「大學部學生得於開學後第五週至課務組辦理棄選,所棄選之科目,於個人成績表中註記,該科若繳交學分費則不另退費,且棄
選後之總修習學分數不得低於每學期限制之最低修習學分數。」辦理。
二、棄選辦理日期:105年10月11日至105年10月17日止。※請同學特別注意: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學生辦理棄選確認前之缺曠課紀錄,一律併入全學期學生缺曠課紀錄內計算,辦理放棄學期成績登記確認後及棄選確認後之缺曠課紀錄,則不予計算。
四、「大學部棄選申請書」可至本校教務處網站「行政服務」處自行下載。網址:http://acad.tnnua.edu.tw/files/11-1003-303.php?Lang=zh-tw
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系辦(分機2211)或教務處課務組張文瓊小姐(分機123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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